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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律所护航国内电商 击退美国巨头跨国诉讼
在线销售已刮二维码的玫琳凯(Mary Kay)化妆品正品,是否侵犯美国化妆品巨头玫琳凯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期,千寻律所收到了来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在这份判决里看到了答案:

千寻律所代理的国内电商卖家无需承担任何侵权及赔偿责任,

玫琳凯公司提起的诉请被二审法院全部驳回,

一场跨度长达三年的诉讼落下了帷幕。

 

(二审判决书首页摘录)

2017年底,某电商平台卖家马女士收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传票及诉状等材料。

美国玫琳凯公司指控马女士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刮码的玫琳凯护肤品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同时指控马女士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要求马女士立刻停止侵权(从电商平台下架所有案涉产品)、登报道歉并承担50万元的赔款责任。

千寻律所介入该案以后,详细了解案涉产品的进货渠道、马女士网店等信息,

结合马女士的产品有正规的购货渠道、刮码行为并非马女士所为等事实,

判断马女士的行为不仅没有侵犯玫琳凯公司的商标权,也没有和美国玫琳凯公司之间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然一审法院错误作出对马女士不利判决、完全支持了玫琳凯公司诉请。

千寻律所代理马女士坚决地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驳回玫琳凯公司的全部诉请。

在二审审理中,千寻律所代理律师就马女士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展开了详细的论述,

并一一驳斥了玫琳凯公司的“维权”指控,同时指出,玫琳凯公司没有通过加强内部管理的方式从源头上来解决问题,

而是通过向马女士这样已支付合理对价、诚实信用的电商卖家“开刀”,明显属于错误“维权”,

同时结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用尽”原则法理,据理力争,最终千寻律师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采信。


(玫琳凯官网截图)

千寻律所的知识产权团队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涉外和商标方面的专业特长,

在面对玫琳凯公司这样的国际巨头时冷静应对,充分利用诉讼程序的各项规定,

一方面从时间上拉长了战线,获得了充足的时间和机会来进行应诉和证据准备,另一方面从实体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抗辩,

在一审不利判决的情况下力挽狂澜,使得二审法院采纳了本所的代理意见从而改判,

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得以纠正,

最终维护了马女士这样电商卖家的合法权益。

相信该案的判决会对类似的电商诉讼案件产生一定的影响。


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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