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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大知产保护力度 多年商标之争终落帷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AIR 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乔丹体育败诉,该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销,乔丹体育遭受了重大一击。

与此类似的案件还有“奔富”商标之争——据称,商标抢注人曾在2009年和2015年分别注册了“奔富”商标,然而,这些商标分别在2017年和2019年被富邑集团在中国法院以连续三年未使用和恶意抢注等理由起诉,并被法院判定为“无效”。而该抢注人(和第三方)在后续针对富邑集团的“奔富”商标申请发起的商标异议,也因缺乏事实依据于2020年4月被中国知识产权局决定驳回。

以上知产保护案件,企业应作为前车之鉴。在企业的规划发展中,企业应该制定专业化、正规化的品牌经营策略,专注于建立自身核心产品及品牌。而不是利用知名品牌尚未注册相关商标的空档,打擦边球,抢注相关商标并以此作为企业发展的品牌进行牟利。不然,企业不仅会面临来自知名牌方的控诉,甚至会被大众打上“山寨”的标签,从而错失在相关领域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同时,企业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布局,定时在知识产权局进行商标监控,及时发现并对其他企业进入审查、公告期甚至注册成功的相似商标提出异议,请求撤销或宣告其无效。

不论是乔丹体育与乔丹本人八年的无果争论,亦或是富邑集团为取回商标所有权近十年的诉讼与维权之争,最终的结果无一不显示出国家对假货或山寨产品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几年,国家以机构改革、《专利法》修改为契机,积极指导专利商标的综合执法,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类似的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会逐渐减少,营造出更好的商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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