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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律所在商标争夺战中击败世界制药巨头瑞士诺华公司

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大热,电影中“救命药”生产商原型“瑞士诺华公司”浮出水面,这也让千寻律所的涉外商标律师想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与该制药巨头之间的商标争夺战。

2017年的一天,千寻律所收到了商标局寄来的一叠厚厚的材料,打开之后发现是该所客户的一个商标被诺华提起了异议。

百度后了解到,诺华系世界三大药企之一,总部设在瑞士巴塞尔,业务遍及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8,000名员工,实力不可谓不强悍。

并且,从他们提交的这一叠整齐有序、逻辑缜密的异议申请材料,可见他们对于异议商标研究的非常透彻,来势汹汹。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该所的涉外商标律师并没有退却:

首先,客户申请的商标当时是经过该所专业检索排查,对于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风险已考虑在内;

其次,通过详细分析诺华提供的材料及观点,发现他们的很多地方是站不住脚的。

然而,“敌人”看似非常强大,但该所的专业律师却冷静地给客户出具了应对之策,对诺华的观点及证据进行了一一驳斥。

在做了大量的检索及论证基础上,该所在法定期限内代表客户向商标局提交了详尽的答辩意见。

经过几个月的等待,商标局的一纸准予商标注册的通知,宣告了诺华的异议“彻底失败”。

通过该案件,千寻律所想给那些在打造自主品牌的企业家们提个醒:

第一、诺华能够在商标局大量的公告中发现有威胁的商标申请,想必该公司有着非常健全的监测体系。而正是得益于这样的体系,他们才能够第一时间提出异议,这也许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第二、公司注册地址搬迁后,需要及时进行商标的地址变更,否则,如果商标权利人无法收到商标部门发来的材料,也就谈不上进行回应,商标部门会默认商标权利人放弃了抗辩的权利,异议人的主张很有可能被支持;

第三、一旦自己的商标被提起异议、撤销或者无效宣告时,不用慌张,及时找到专业人士来进行分析应对,才是最大程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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